第77章(2 / 2)
的盘缠。举子进京有免费的巴士接送,但若带家眷和随从,家眷和随从就要按人头付费。
临安郡上京的举子统一从府城出发,到京城的距离不远不近,随从、家眷每人二十两。这银子他们已经凑够了,卖话本子是为了到京之后能宽裕些。
“若是这本能卖出去,等从府城回来,过年的这两个月,再写本简短的,上京前卖了,露哥儿就不用跟着我吃苦了。”沈君庭对着陆明远说,余光却盯着白露。
第一次听沈君庭如此明确的说要带他上京,白露不可能不心动,不敢抬头看沈君庭那张惑人的脸,使劲低着头,整张脸都要埋进装着馄饨的大海碗里了。但心动是心动,现实是现实。
他早过了少男少女怀春的年龄。他没读过书,不识字,见识浅薄,但不蠢笨。
他的生活是柴米油盐,沈君庭的人生是风花雪月,波涛海浪。背景、身份、眼界都不对等的两个人,是不可能长久的。
沈君庭的妻子或者夫郎,应该是可以和他论诗作画,弹琴下棋的大家小姐或者世家哥儿,绝不会是他这样一个一身鱼腥味儿的村野哥儿。
真要跟着沈君庭上京,他只会成为突然闯进凤凰堆里的土鸡。自己受尽讥笑嘲讽,还要连累沈君庭。
房子和地都有了,还要什么男人!白露心里烦,发着狠,一口吞了碗里最后一个馄饨。
“嗯!”白露突然被馄饨噎住,瞪着眼睛,好容易吞了下去。
沈君庭给他顺了顺背,倒了杯茶水,“慢点儿吃,好好的,怎么就噎着了,又不急。”
看着白露碗里空了,又问,“饱了吗,再来一碗?”
白露摇头,他饭量大,一碗馄饨是差点儿,但真再来一碗也吃不了。
沈君庭了然地笑了笑,从自己碗里拨了几个白胖的馄饨到白露碗里,“正好为夫吃不了,还请夫郎帮帮忙。”
白露一抬头,正看到对面盯着自己和沈君庭的陆明远和林乔,瞬间烧红了脸,忙低头吃馄饨。
非礼勿视,非礼勿视,不就是狗粮吗,他家又不是没有,陆明远和林乔头低得更低,全心贯注地吃馄饨。
刨除第一次见面,意外看到了沈君庭眼底的阴郁,这半年来,陆明远对沈君庭的印象越来越好。特别是沈君庭在村里开了学堂之后。
陆明承乡试落榜后,暂时不用去书院,一直待在村里。族长陆文便劝他也开个临时的学堂,既能教村里孩子认字儿,也能挣两个束修。可陆明承嫌束修少,愣是没同意。
据他所知,他们村也有不少孩子被送到沈君庭那里学字儿。一个举人,一个秀才,沈君庭那的束修就不贵,陆明承要贵了,谁还去他那啊。沈君庭的才学给陆明承当先生都绰绰有余了。
回村
翌日。
天一亮,陆明远就套了骡车,和林乔从客栈出发。
数九寒冬,一早起来,空气冷冽,街上来往行人稀少,但街道两侧的早点摊子却冒着热腾腾的雾气,已经开门营业了。摊主胳膊上搭着毛巾,见到上门的食客,热情地吆喝起来。
陆明远把骡车停在一间烧麦铺子门前,和林乔进了铺子,要了两屉烧麦,两份豆腐脑。薄野县傍海,豆腐脑用紫菜做汤底,口感细腻咸鲜。想到上辈子的甜口、咸口之争,怕林乔吃不惯,又点了份现磨的浓豆浆。
林乔用了半份豆腐脑,微眯了眼睛,眉眼弯弯地喝了浓豆浆,一脸享受,明显更喜欢后者。陆明远不自觉地勾了勾嘴角,心情也跟着愉悦暖和起来,把小夫郎剩的半碗豆腐脑端自己面前,几勺子解决了。
“夫君也甜甜口。”林乔把剩的半碗豆浆推到陆明远面前。他不喜欢吃完豆腐脑后嘴里残留的咸腥,不管陆明远喜不喜欢,他不喜欢的陆明远也不准有。
陆明远笑着接受,家里不差半碗豆浆,没必要让来让去,拂了夫郎的好意,林乔喜欢以后再买就是。而且,一个碗里吃东西,多亲密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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